时间:2013年3月13日
地点:天河供水管理所黄埔营业厅
因有部分业主希望自来水公司抄表到户,业委会于是安排人员去自来水公司对抄表过户的事情进行了咨询。得到的结果是自来水公司对抄表到户的态度是非常消极的,我们总结了一下他们所说的原因大概有如下几点:
一、
二、
三、
四、
五、
另针对部分业主质疑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的水费价格2.61元/立方高于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的水费价格1.98元/立方,业委会也从广州自来水公司咨询得知,自来水公司公布的1.98元/立方仅是水费的价格,我们做为居民用水还需另外支付0.9元/立方的污水处理费,根据《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》的规定,污水处理费按实际用水量的90%计收。因此居民实际应缴水费为:1.98 + 0.9 x 90% = 2.79元/立方。 而我们小区目前暂未实行阶梯水价,污水处理费是按系数0.7收取,因此我们小区的实际缴纳水费价格为:1.98 + 0.9 x 70% = 2.61元/立方。因此经查实,小区业主缴纳的水费价格应属合理。